想要治病必须要先盖公章,无章不治病荒唐之事,先盖公章再做手术 医者仁心哪去了?到昨天为止,12岁女孩陈慧已经在贵州省人民医院里待了将近20天。陈慧患的是胸椎后凸畸形病,就在今年10月初,陈慧病情发作进入省医治疗之初,就被告知要做手术,等到陈爸爸东拼西凑把高昂的手术费攒够后,又被院方告知,不能做手术了。院方说,如果非要做这个手术,则要按照医院出据的手术风险告知单,到当地乡政府或者主管单位签字盖刻公章章后才能做。医院此举,让陈爸爸大为不解。
人心难测,即便说,蛮不讲理借医疗事故来讹诈医院的情况是有的。但医院、医生就能因此“讳闹忌医”?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是医院的患者,也是门口紧急守候者的亲人。即便存在一定的防卫、自保心里,也至少给那些家属一丝安慰,给患者一些希望吧?动辄写保证、政府盖章,不是明摆着病情没有希望,医闹成为未然的必然吗?这与影视剧中,白衣天使口中那句“百分之一的希望都要百分之百争取”,又是何其背离?再次,笔者不紧要替可怜的患者问一句:“医者仁心”都让狗吃了? 不止一次在电视上看到医院打出的广告,其中,“医者仁心”是那一长串广告词里至温馨的字眼。如果说还有“仁心”,那么,面对一个鲜活的、有待救治的生命,总该拿出至基本的同情吧?
即使以至大的善意透析医院的做法——要求政府盖章是医院为了给那些主刀大夫求得一颗“定心丸”,使他们能够更好、更有效地治病救人,但是,政府盖章这个过程,怎么能直接阻碍治疗的进程,成为耽误宝贵治疗时间的硬性要求呢?即便是为了医院不受医闹的困扰,一边要求政府盖章,一边进行治疗,总该可以吧?不见政府公章不治病的医院,实在是医德沦丧的集大成者。医德也是社会道德的一部分,但在节节退守的社会道德底线面前,医德以一种更猛烈的势头下滑,这实在令人不寒而栗。以前是没钱治不了病,现在倒成了有钱也治不了病。有朝一日,是不是就要出现完全的“医院不治病,医生不行医”的局面?那时候,再去问“这个社会会好吗?”是不是为时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