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光亮副局长所说,即便垟田村委会没有提供盖有三学校公章的同意材料,只要其他材料齐全,就能批复开建,那为何鹿城区民政局还要求垟田村委会提供将建墓地周边三所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呢?郑光亮说,鹿城区民政局在审批过程中考虑到,黄龙善乐园公墓的选址地点在学校周边,有可能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造成影响,因而要求垟田村委会征求三所学校意见,并提交书面材料。
垟田村委会主任陈荣培说,10月31日早晨,村里没有相关人员去黄龙二小的原因是,区民政局和双屿街道的领导到村里了解情况,走不开。今年3月,他开始担任垟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对于黄龙善乐园公墓审批的具体细节,他了解不多。但就他了解到的信息是,盖在那份材料上的三所学校的公章都是村里相关人员多次找学校盖得的印章,他们不会造假也不敢造假。
垟田村委会提供给鹿城区民政局的书面材料上盖有黄龙二小公章、同意该村委会在该校旁边的洪殿山上建墓地。10月28日,缪仁骏看到这一书面材料后,对材料上公章的真实性存疑,要求垟田村委会给予合理解释。随后,垟田村委会相关人员告诉缪校长,材料上的公章是2008年通过该校的一名女老师盖的,不是伪造的公章。
“不管垟田村委会是通过学校老师私自盖的章,还是通过作假手段盖的章,那份材料的内容都不是学校的真实意思。从维护学生利益出发,学校的态度很明确——反对!” 缪校长说。缪校长说,他在学校已经调查过,所有老师都不承认有私自盖章的行为。“今早二小的老师都在,我7时15分打电话让垟田村的人过来,指认是哪个老师盖的公章,但他们没来。”10月31日晚,黄龙二小校长缪仁骏说。
“我们比对了公章,初步认定这章是二十三中的,因为2010年我才担任二十三中校长,所以这个章是怎么盖上去的不太清楚。”温州二十三中校长周啸勇说。吕俊杰推测,可能是在该村多名老人多次请求下,校办个别工作人员碍于情面,私自为老人盖印章。2009年时担任二十三中校长的吕俊杰说,当时该村几名老人多次到二十三中校办要求校方对建公墓一事予以支持并盖章。校办工作人员将老人的请求告知吕俊杰后,吕俊杰当即拒绝,并说了两点意见:一是墓地对未成年人有心理上的负面影响,二是殡仪活动对教学活动将带来的负面影响。
温州二中校长王朝曙说,自始至终他都不知道垟田村委会要在洪殿山上建墓地的事情。新闻媒体报道后,他组织学校相关老师开会才清楚。那份材料上的公章确实是2009年该校总务处所盖。温州二中总务处老师陈孟笛说,2009年,垟田村有人通过当时在总务处任职的周老师传达要求学校盖印章,支持该村在洪殿山扩建墓地的信息。接着,至少有3名老人多次来到学校总务处要求盖印章。但总务处老师认为,垟田村委会当初的意见征询和实际建设公墓规划有较大出入。
个老人年纪很大,跑了很多次,于心不忍,我们就盖了印章。但没想到他们当初说的建墓位置等信息和如今很不一样,进入公墓的道路现在与我们学校操场也仅仅只有一墙之隔。”陈孟笛老师说。该校总务处几名老师当初和他们一起上山察看。“老人指给我们看的建墓位置,离学校比较远,在山坳里面,而且通向公墓的道路也离学校较远。如果情况是这样,对二中就没什么影响,因此我们就没有告诉校长。
私自盖出来的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校方不知情或明确反对的情况下,学校个别老师私自加盖学校公章,那份垟田村委会提交给鹿城区民政局的书面材料是否具有代表学校意见的法律效力?有律师认为,若盖在那份书面材料上的公章是真实的,并非伪造,从法律效力来说,那公章对外就代表了该学校。但若学校认为垟田村委会在盖章过程中存在欺骗、欺诈等行为,在材料上的公章并非所在单位的真实意见表达,那么学校可向相关审批单位发函并说明真实情况。审批单位查明真相后,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本文转自网络,由广州刻章诚印品牌的广州刻章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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