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理一起再审案件时,枞阳县法院发现某公司在工商局备案材料中的公司公章与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中的公章不一致,存在3枚不同的公司印章。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这3枚公章均没有在公安局备案。再审庭审中,被申诉人声称申诉人私刻公章的违法事实。鉴于上述情况,枞阳县法院在审结案件之后,向公安机关发送了一份司法建议书,建议查明公章的来源,确认合法公章、收缴多余伪造的公章,并按照相关行政法规依法处理。枞阳县公安局复函表示,经查该公司3枚印章中,有一枚为合法印章,且印章上有防伪编号;另两枚为公司工作人员到枞阳镇未经公安机关指定的某刻字社雕刻,这些公章现已进行登记并拟收缴。日前,公安局已对未经许可擅自刻印章的某刻章公司业主,进行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追缴非法所得并把刻章工具收缴。本文转自网络,由广州公安局指定刻章公司——广州刻章诚印品牌的广州刻章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