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中旬,各大报社都出现了一大新闻,就是:北京男子廖先生为给尿毒症妻子做透析,私刻公章、伪造单据,4年间骗取北京医院17.2万元透析费。在这件事情被各大报社报道后,刻章的行径救妻的违法行为,至美丈夫至美的刻章至美的妻子,都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方法。
在刻章的行为事情败露后,廖先生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廖先生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所做的一切只为让妻子先不死”。廖先生为救妻子不惜以身试法的行为被媒体披露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人们在对廖先生诈骗案的普遍反响中,夹杂着复杂的情绪的。首先,制度缺陷形成的现实困境,是人们对廖先生诈骗案给予同情和体谅的基础。广州办理刻章手续必须要到正规刻章公司申请,递交企业的相关证明方可刻制公章。
其次,在如此逆境下,对身患重疾的妻子不离不弃,这种忠贞不渝的动人事迹,被称为“北京至美的爱情故事”。于是,严肃的法律和朴素的人情发生了碰撞。尽管法院尚未宣判,但廖先生能否获得缓刑已在网上引起国内司法界的激烈辩论。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破量刑基准”: 从法理角度说,即使为救助患病妻子,廖先生也应寻求合法的途径解决,比如呼吁社会捐款,寻求政府救助,而不是私刻公章,铤而走险犯罪。17.2万属于诈骗数额巨大,应量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以及情理的成分,法官也只能在3至7年进行量刑,至低不得低于3年。从法理上讲,本案没有适用缓刑的法定理由。廖先生的司法判处和妻子的救助是两码事。廖先生被判入狱,相关部门应承担救助责任,廖先生被判缓刑并不能成为妻子救助的唯一选择。
另一种观点认为此案不算“法外用刑”: 廖先生并未将诈骗的赃款用于个人挥霍,而且是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确有悔改表现。既然公诉人认为应在3至10年间量刑,法条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如果17.2万诈骗款全部退赔,取得受害医院的谅解,可以判处3年。从目前情况看,廖先生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能够适用缓刑条件。这并不算是“法外用刑”。刻章的行径救妻的违法行为,至美丈夫至美的刻章至美的妻子,至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