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遗失公章实施骗取工程款,犯罪嫌疑人被抓捕,今年快50岁的雷某,曾在湖北一带从事建筑包工后在长三角一带发展业务。2009年3月,在朋友的介绍下,雷某认识了暂住上海、同是搞建筑的安徽人程某。接触中,雷某递给了对方一张名片,他的头衔是“湖北XX市工友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工友建筑”),接过名片后,程某眼前一亮,一番吹捧之后,提出让雷某介绍点业务,雷某爽快答应。之后两个月,雷某果真陆续给程某介绍了两个小工程。活不多,程某赚了点,虽然事先约定要给雷某一些介绍费,但雷某并没有拿这笔钱,这让程某觉得遇上了“贵人”。
2009年7月初的一天,雷某给程某打去电话,说他在绍兴袍江接到了一个大工程,愿意将工程劳务转包给程某做,但要程某交纳20万元工程保证金。程某算了算,工程总额有700万元,从中可以好好赚一笔。于是他立即赶到袍江,在袍江一家旅馆里,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务转包合同》及《补充协议》。没过几天,程某往雷某的银行卡上打了5000元。2009年7月22日,在上海的一家旅馆内,程某又交给雷某9.5万元,雷某连同上次的5000元,出具了一张10万元的收条。不过收条的内容全是打印的,上面也没有雷某的签名,只是盖上了“湖北XX市工友建筑有限公司”的公章。看着这鲜红的印章,程某很放心,一边筹集剩余的保证金,一边组织人员准备赶往袍江工地干活。案件焦点至终还是回到了这张收条上。“又没我的签名,我也不知这张收条是怎么来的,以前也没见过,可能是程某伪造了这张收条并且偷盖了我的公章?”雷某如此解释。尽管没有雷某的签字,但收条上有建筑公司的公章备案。公章成了案件的突破点。调查中,“工友建筑”法人代表说这个公章一直交给自己的连襟刘某保管,但刘某说公章在苏州某工地被人偷走了“公章丢失那段时间,雷某经常来工地转悠,是不是他偷去了我不好说。”刘某说,公章丢失后,他们一直没有去办理声明作废手续。“‘工友建筑’的公章我是拿过的,是刘某让我保管的,因为我们之间有些业务往来,经常要用到公章。”雷某如此解释这枚公章的来历。
一直没有声明作废的公章 牵出一桩“假工程”案子虽然收条上盖有公章,但程某做梦也没想到,雷某在这里给他设下圈套。两天后,雷某还向他了1.4万元,并说到时一并算进保证金里。钱付出后,雷某迟迟不提何时进场施工。直到后来他的电话关机,这让程某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于是跑到袍江,找到雷某所说的工地,一打听,发现雷某并没有承包该工程。程某立即向绍兴警方报案。很快,雷某被绍兴警方抓获。面对警方的审讯,雷某显得异常镇定,他一口咬定,说自己承包了这个工程,且将劳务转包给程某是真实意思。案件移送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人员发现在侦查阶段,雷某对自己的行为拒不承认,案件处于“零口供”状态,起诉风险很大,因此对案件始终保持着高度谨慎的态度,并开始展开外围调查。检察人员先走访了公章单位的法人代表,得知对方没有将公章交给雷某保管,且雷某印制的公司名片是虚假的,因为雷某并没有在其公司任职;同时对涉案中袍江工地进行走访,确认了该工程项目未包给雷某。随着调查的深入,雷某的辩护律师向检察人员提供了一份书面证言。证言内容记载“看到程某在雷某的车内,翻过雷某的包,且在印章上看到有新的印泥”等字样,证明人是陆某和金某,且有两人的签名。“如果证言属实,难道是程某伪造了一份收条并趁机在收条上盖了个公章?”案件再次变得扑朔迷离。
但细心的检察人员在证言上发现了一个漏洞:上面的落款时间竟然是“2009年9月31日”,这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日子。通过对这份证言进行了笔迹鉴定,证明内容全是雷某所写,而陆某和金某只是在上面签下了名字。面对这一细小的瑕疵以及鉴定结果,陆某和金某顿时嘴软,他们只好如实向检察人员交代了实情,声称是受雷某的诱骗而站出来作假证的。“这份证言在雷某被公安抓获之前就写好的,他为自己日后惹来麻烦作好了充分的准备。”雷某的“谋略”让检察人员很惊讶。随后,检察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雷某起诉至法院。
公司公章遗失必须要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报警后再到当地的报社申请公章遗失申请登报,再在指定的刻章公司申请办理广州刻公章备案手续,广州印章连锁公司可一站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